2024年上半年光明區“汽車歡樂購”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實施細則
發布日期: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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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光明區“汽車歡樂購”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實施細則

2024年上半年光明區“汽車歡樂購”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實施細則

一、活動內容

  本次活動由光明區人民政府主辦,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承辦,活動開展時間為2024年3月25日至6月30日(政策追溯至3月25日)。在參加本次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附件1)、二手車經銷企業購買新車、二手車的個人消費者可申領最高12000元的購車補貼。個人消費者在活動開展時間內、在規定的第三方線上平臺上傳本人身份證、購買單輛汽車的發票等證明材料申請補貼。同時,機動車行駛證、車企預審證明須在2024年7月15日24:00前上傳提交,完成正式申報,未及時提交行駛證完成正式申報的,視為自愿放棄申領補貼。其中,車企預審證明是由各汽車經銷企業在購車人取得合同和發票后,結合實施細則材料要求進行預審并開具的蓋章證明文件,由汽車經銷企業提供。鼓勵消費者在光明轄區保險機構(附件2)購買車險。

  二、補貼標準

  按照個人消費者購買單輛小汽車新車或二手車的購車發票價格(含稅價)分四檔給予補貼,每檔設置補貼總額和最高、最低補貼標準,在各檔位申請量達到限額時(即通過申請車輛數量計算獲得補貼達到最低補貼)停止接收新增申請。在符合補貼條件的前提下,不突破單臺最高補貼標準,同檔位的所有申請人平均分配該檔位的補貼總金額(分配金額結果取整數部分,單位為元):

  第1:5萬元(含)-10萬元(不含),設置補貼總額300萬元,每臺最高補貼1000元,最低補貼500元;

  第2:10萬元(含)-20萬元(不含),設置補貼總額900萬元,每臺最高補貼5000元,最低補貼1000元;

  第3:20萬元(含)-30萬元(不含),設置補貼總額900萬元,每臺最高補貼7000元,最低補貼2000元;

  第4:30萬元(含)以上的,設置補貼總額900萬元,每臺最高補貼12000元,最低補貼3000元。

  在保證本次活動總預算和各檔位的每臺最高補貼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對于部分檔位中未被申領的資金,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配。

  三、適用對象

  1.在參加本次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二手車經銷企業購買新車、二手車的個人消費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費者)。

  2.購車時間需在2024年3月25日至6月30日之間,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為準。

  3.所購車輛必須是國六以上排放標準燃油小汽車或新能源小汽車。

  4.所購車輛為小汽車新車或二手車,且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9)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營運車輛及特種車輛不在補貼范圍。

  四、申請條件

  1.參加本輪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及二手車經銷企業名單詳見附件1,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對該名單擁有最終解釋權。

  2.新購車輛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所顯示的開具時間需在2024年3月25日至6月30日之間。車輛行駛證登記時間需在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7月15日之間。汽車經銷企業對申請人材料進行預審并出具車企預審證明,落款時間在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7月15日之間。

  3.“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買方單位/個人”需為申請人,“賣方單位/個人”需為參加本輪活動的二手車經銷企業。

  4.補貼申請人必須是提交申請的所有材料中顯示的車輛購買人,姓名與身份證件號碼必須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五、申請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內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人士提交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提交外國人居留證或護照等有效證件);

  2.“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開票時間需在2024325日至6月30日之間);

  3.新購車輛行駛證,行駛證發證日期需在20243257月15日之間;

  4.經汽車經銷企業蓋章的《2024年上半年光明區“汽車歡樂購”汽車消費補貼活動預審證明》(見附件3),落款日期在20243257月15日之間;

  5.申請人本人名下銀行儲蓄卡(用于發放補貼);

  6.其他資料(特殊情況下需補充佐證的資料)。

  六、申領流程

  1.實行“零跑腿,無紙化、線上申領”方式。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人通過第三方平臺機構,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線上申請(具體方式請關注將于近期發布的補充說明公告)。

  2.提交資料初步鎖定補貼名額:申請人在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6月30日之間,通過第三方平臺按系統提示提交身份證和發票等相關證明材料,系統將對上傳資料進行初判,提交成功后鎖定補貼名額,2024年6月30日24:00后將停止新增申請。已成功鎖定補貼名額的申請人需在2024年7月15日24:00前提交機動車行駛證、車企預審證明,完成正式申報,未及時提交機動車行駛證完成正式申報的,視為自愿放棄該名額。

  3.材料復核:對申請人提交資料進行復核,經復核不符合條件的不另行退回材料;經復核需要補充材料的,申請人應在規定期限內補充,逾期不補充材料的,視為撤回申請;復核合格名單將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進行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4.補貼發放:公示期結束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審核異議不成立后,按照資金撥付程序將補貼資金發放至個人消 費者提供的其名下銀行賬戶。

  七、注意事項

  1.補貼申請人、新購車輛所有人,以及車輛銷售發票、車輛行駛證以及接受購車補貼的銀行賬戶所有人必須為同一自然人。若不屬于同一自然人,將無法獲得購車補貼。

  2.購車補貼申請人須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獲得購車補貼。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相關部門有權取消其獲得補貼資格(或收回補貼資金)并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3.汽車經銷企業應準確向消費者介紹所售車輛是否適用本政策,不得誤導、欺騙消費者,不得以虛假方式領取購車補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汽車經銷企業自行與消費者協調處理,且相關部門將依法追究汽車經銷企業相關法律責任并取消參加后續活動的資格。

  4.汽車經銷企業須對本企業為相關購車補貼申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保證所提交的資料符合活動相關規則并承擔相關責任。汽車經銷企業不得騙取或協助騙取補貼,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5.本項補貼業務無需繳納任何費用。

  6.本補貼項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機構代理申報,一經發現中介機構代為申報,視情況采取取消申請資格等措施。

  八、附則

  1.本實施細則由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咨詢電話:0755-88210449。

  3.郵箱:gxjsmjrk@szgm.gov.cn

2024年上半年光明區“汽車歡樂購”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實施細則附件1:光明區汽車經銷企業名單.pdf

2024年上半年光明區“汽車歡樂購”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實施細則附件2:光明區保險機構名單.pdf

2024年上半年光明區“汽車歡樂購”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實施細則附件3:2024年上半年光明區“汽車歡樂購”汽車消費補貼活動預審證明.pdf